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志远决定逮捕
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、安徽副总经理王志远涉嫌受贿一案,省人由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民检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察院日前,依法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志远作出逮捕决定。对王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志远
决定本文地址:http://obhvw.zhmingren.com/news/16f7399910.html
版权声明
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,不代表本站立场。
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,未经许可,不得转载。
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、安徽副总经理王志远涉嫌受贿一案,省人由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民检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察院日前,依法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志远作出逮捕决定。对王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志远
决定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,不代表本站立场。
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,未经许可,不得转载。
友情链接